近日,北京联通举办“《两高司法解释(二)》专题讲座”,以进一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认真学习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全面落实
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相关工作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副司长,现场就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及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向220余位参培人员深入全面讲解了《两高司法解释(二)》。
李国斌副司长详细介绍了《两高司法解释(二)》的出台背景与目的,特别强调了此次两高司法解释对电信运营商、广告商、网站建立者、网站管理者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界定、明确,并全面解读了有关淫秽电子信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上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潜在法律风险。李司长还对
北京联通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互联网及手机低俗内容整治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
本次“两高司法解释”培训,使企业相关人员深刻体会了《两高司法解释(二)》的立法精神,进一步树立了防范淫秽电子信息违法犯罪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拓宽了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整治互联网及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工作思路。
据了解,自2010年2月4日起《两高司法解释(二)》施行,
北京联通第一时间结合本企业实际和当前开展的整治互联网及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出台了《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二)>工作方案》,对全面学习《两高司法解释(二)》以促进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做出了精心细致的安排,并多次召集会议督导推进。目前,
北京联通通过企业内刊《北京通信》和办公网,全文转发了《两高司法解释二》和《“两高”负责人就<两高司法解释(二)>答记者问》等学习材料、制作相关学习课件,号召全员学习;相关单位对《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二)>工作方案》中的相应措施规定迅速细化落地,力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