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冯晓芳) 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副司长祝军20日说,2007年我国将对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实施评估,降低国内漫游资费。
在20日召开的“信息产业部2007年
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被列为今年电信资费管理重点。
对此,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说,因打电话需要在基站之间转换,电话经过别的地域时加收“漫游费”有一定的历史沿革。技术的进步使通信成本越来越低,取消手机漫游费成为大势所趋。最近几年,由欧洲开始,北美、亚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开始取消手机漫游费,我国也应该逐步取消漫游费。
“但是,取消手机漫游费在当前还不能一蹴而就,只能先通过降低漫游费来确保这一政策平稳过渡。因漫游费是整个资费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取消漫游费的影响会很大。如果取消漫游费,手机的通话费便与固定电话的通话费相当或更低,对固定电话运营将产生强烈冲击。”曾剑秋说。
他认为,固定电话本身的稳定性等优势决定了不能取消固定电话,而应该使固定网同移动网加以融合。因此,考虑到我国电信市场的稳定发展,在目前只能逐步降低手机漫游费。
记者了解到,除此之外,信息产业今年还将在全国继续推进手机资费“双改单”进程;监督移动通信企业执行“带号转套餐”的情况,确保用户选择权;推进电信资费管理政务公开工作。
手机漫游费属于暴利 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
“尽管电信一再推出各种通信资费的优惠,但显然消费者提出的以降低手机资费为主的合理要求很多还没得到满足”。北京市消协、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日前提出电信资费改革意见,建议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消费者要求明明白白消费。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蚌埠医学院教授陶仪声在提交给代表团的一份《关于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建议》中说,既然手机漫游费成本已经几乎为零,那么漫游费就该取消。9日,全国人大代表李林楷、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均表示,应尽快取消手机漫游费,使老百姓受惠。
京消协律协提出电信资费改革4建议 漫游费应取消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刘浦泉)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6日公开呼吁电信主管部门和相关电信企业彻底改革现有电信资费制度,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使广大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合理、廉价的电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