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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天价流量费”背后的垄断魅影

作者:侯小洁
深圳的李先生因出差滞留澳门8小时,结果被通知手机欠费14259.83元,账单显示其在澳门累计产生约274M的国际漫游上网流量。对于该流量费,李先生称自己只挂QQ,不可能会产生274M流量。之后,涉事通信公司称对于李先生的流量及资费核查无误,并曾两次发短信提醒(8月30日《南方都市报》)。

“天价流量费”倘若是孤本个案,倒也不足吓倒广大网友。问题是,手机上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买手机必然买智能手机,买智能手机必然要用手机上网。可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免费网络,通过通信公司按流量计费已经成为许多手机用户的选择。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首次超越台式电脑用户,达到3.88亿。可以这么说,我国已经进入到了“手机网络时代”。

当手机成为一种很重要的上网工具,有三个问题也会随之而来:一是网速问题;二是价格问题;三是漫游问题。手机上网的网速和价格问题,和宽带上网问题非常相似。手机通信运营商垄断问题,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可是,宽带上网的问题似乎已经得到了暂时的解决,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开始对宽带进行反垄断调查。电信和联通两大宽带运营商也很快在各地推出了网速升级的业务。10M和6M流量的宽带已经走进了家庭。与宽带升级形成鲜明对比,虽然手机上网人数与日俱增,可流量仍然昂贵,速度依然缓慢,出境漫游上网就更不必多说。这也正是深圳的李先生在澳门逗留8小时被扣14000多元的根本原因。

现在手机通信业务只有中国移动、中国联动和中国电信三家提供。这三家也在事实上形成了手机上网的垄断。垄断之下,必然有让人瞠目结舌的垄断利润。我国一家通信运营商一季度财报显示,“2012年一季度无线上网业务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81.3%”。如此迅猛的业务与利润增长情况,背后是3.88亿手机网民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现实。

李先生的“天价流量费”只是当下通信上网行业垄断体制的一个缩影。对此,政府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在“手机网络时代”进行反垄断,逼迫各大通信运营商降低价格,扩大流量;另一方面,通信运营商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将利润回馈给消费者。否则,公共利益必然因为手机上网问题而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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