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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必须要为侵权负责任!

作者:侯小洁

 近日,杭州中院的一纸判决在通信业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华立提出的三星侵犯其拥有的GSM/CDMA双模手机专利权指控成立,三星赔偿华立人民币5000万元。为这起历时20个月,非常复杂的知识产权官司打了一个逗号。

    这起侵权官司从起诉到一审判决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2002年1月申请了《CDMA/GSM双模式移动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设备》发明专利,专利基本覆盖了GSM/CDMA双模通信产品的主要硬件设计思想和实现手段。但是三星在生产CDMA/GSM双模手机时,并没有针对华立的专利和华立进行沟通,也没有开展知识产权费的谈判。而在华立提起诉讼后,三星也不是谋求沟通和解,却于2007年5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主张华立通信的双模专利无效,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华立通信的上述专利。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7年12月做出了华立通信专利有效的复审判决。

    而杭州中院做出判决,又经过了漫长的一年。当然这起知识产权官司,一审判决还是终结,很可能三星还是会上诉,以这两年来,三星对于官司的态度可见,它是用蛮横和傲慢来回应的,它不会轻易接受判决,它会用上诉、拖来争取主动。

    长期以来,知识产权问题是中国高科技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大问题,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把知识产权侵权的目光集中中国企业身上,一有相关的冲突,一些人本能的想到这是中国企业有问题,甚至对于华立诉三星这样一件事,有人还认为是不是三星起诉华立侵权。也正是这样一种氛围之下,一些大企业就完全置其他企业的权益不顾,一方面在通过各种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利用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打击对手就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却又不尊重其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侵害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利益。并且在纠纷中,依仗自己的经济实力、法律操作能力,蛮横霸道地压制对手,使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一个难解的结。

    这次三星在华立起诉侵权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态度就是非常封闭和傲慢的,不是为了和解争取沟通,而是想利用自己大企业的身份,主张华立的专利无效。判决出来后,三星所有相关人员都关了手机,三缄其口,我认为一个大企业这样的态度和处理相关事情的能力是问题的。

    我想这样一件事,提醒我们大家,知识产权问题很长时间将是高科技领域一个复杂的问题,这也提醒更多的中小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很可能你也正在被一个大企业在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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