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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诉移动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涉“霸王条款”

作者:侯小洁
近日,长沙律师刘明以消费者身份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矛头直指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18日,湖南省律协原定邀约当地三大通信运营商负责人,就“手机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进行公开辩论,却因后者缺席而改为专家研讨会。

一石激起千层浪

今年6月份,刘明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上网套餐。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没用完,进入8月后,他发现,这92M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被全部清零了。“我花钱买的流量,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刘明认为移动公司月底将流量清零的做法不公平,便于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

刘明告诉记者,他向法院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一是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二是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三是赔偿其调查取证产生的300元费用。

一石激起千层浪。刘明状告长沙移动将上网流量月底清零一事在网上曝光后,迅速引发网民和舆论的极大关注。还有网民指出,除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所有通信公司都存在类似的“霸王条款”,而且套餐清零不仅限于上网流量,通话、短信、彩信等都有涉及,甚至要求将三大运营商均列为被告。

在法律专家看来,上网流量清零的确属于“霸王条款”。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翦宜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上网流量是免费赠送的,清零是可以的,如果上网流量是出钱买的,清零的做法就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因为这给用户造成了损失。“只要是出了钱,就不应该清零。强行要求一个月内使用完,属于限制用户的使用权利,违法了契约自由权利。”

移动称是行业惯例

针对民众的声讨和舆论的关注,涉事的长沙移动公司从最初的沉默转为公开回应。该公司16日下午发表声明。根据移动方面的解释,上网流量之所以在月底清零,是因为“消费者享受了套餐优惠,而且这一做法也是国内外行业惯例”。但据了解,国外也有很多电信运营商的电话、流量套餐的剩余部分可以累积到下月使用。

经济法专家、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漆多俊表示,运营商关于流量清零属于国际惯例的说法站不住脚,外国即使有惯例,那里也有充分的市场竞争。然而,“我国通信行业,受到的监管不够,服务、质量、价格均不行,存在大量的格式合同。”

关键在于打破垄断

实际上,这并非消费者第一次挑战“霸王条款”。近年来,通信、银行、医疗、交通等行业的乱收费、高收费行为,多次遭到广大民众的反对和媒体的批评。专家认为,无论是手机上网流量清零还是银行名目繁多的收费,各种“霸王”做法的背后都是相关企业的垄断地位所致。

翦宜喜说,虽然我国电信运营商不止一家,但各家的服务、产品几乎大同小异,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不大,电信运营商具有“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在市场处于垄断格局下,面对“霸王条款”,普通消费者往往只能被动接受。

专家认为,要消除“霸王条款”的土壤,一是要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充分的竞争;二是要在法律上对垄断企业定价行为进行规制,保障消费者的议价权;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如果发生垄断行为,就要通过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四是畅通诉讼渠道,建立公益诉讼途径,以代表分散的消费者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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