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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深圳市中考报考指南《考生报考指南》

作者:开心就好
2007年深圳市中考报考指南(共四篇)
一、报名篇(一)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1)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2)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3)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4)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精神,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暂住户口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学生须交验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②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③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准报考。(二)报名办法和要求1.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szzk.edu.cn)。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由学校审核学生报考资格,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电子摄像并录入考生本人信息。4月11日-18日,考生上网填报个人信息;4月21日-25日,需要修改已录入信息的考生上网进行修改;4月25日下午18时,截止报名。各学校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2.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所设的报名站报名。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学生报考。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4.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二、考试篇(一)考试科目、时间与成绩呈现1.全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等六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体育满分30分。其中英语科含听力测试25分、口语考试10分。     2.考试时间(1)英语口语考试于5月26-27日进行。(2)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于6月16—17日进行。语文100分钟,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科学各90分钟,历史与社会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3)体育考试按《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深教〔2006〕493号)执行。    3.成绩呈现学科统考成绩以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呈现。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原始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原始分合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权重均为1,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以考生考试所得分数(满分30分)计入原始总分。(二)英语口语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设在各区教育局选定的考场进行。各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英语口语考场的硬件、软件建设,加强考务和技术人员培训,按市招考办关于英语口语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英语口语考试顺利进行。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安排在笔试试题的前面,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各考场要建立符合英语听力考试标准的有线广播系统。各区、各考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在考前调试好英语口语考试和听力考试设备,准备备用电源,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2007年深圳市中考志愿录取篇

(一)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为有利于推进高中均衡化发展,实行考前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5-30日。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二)2007年深圳市中考招生计划及范围

1.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中央部属、省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部省属(含外省及跨市,下同)普通中专和五年制大专班(以下简称“五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择校招生不限户籍。2.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时,只能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或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3.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具体实施;部省属普通中专和“五专”录取工作按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技工学校录取工作按《广东省2007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校录取,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今年中招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5.录取批次按同类同级学校同批录取的原则进行。共分三批:第一批:省一级普通高中。第一批公办普高择校。第二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市高级技校高技部、国家和省级重点职高、市一级普高。第二批公办高中择校。第三批:第一阶段:A、部省属(含跨市)中专及“五专”;B、部省属技工学校(A、B不兼报)。第二阶段:一般普高、中职类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艺术学校、体育学校、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在第一批录取之前提前招生。凡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6.录取办法(1)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原始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第一批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应在B级以上(含B级)。具体按市招考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2)录取考生不设面试。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或限制的,必须在《学校简介》中明确列出,向社会公布。(3)凡参加了中考而未被所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4)普通高中必须从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录取(含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结业)生;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中专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录取在深的务工人员,户籍不限。在深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身份证(非深圳户籍的还须凭暂住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学校按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并把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招考部门备案。(5)各中职学校要积极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文件精神,努力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各区、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类学校。(6)省一级公办普通中学实行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到本校高中就读制度。保送生条件为: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为A,具有我市户籍户口或是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对象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保送生比例为:以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坚持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保送。保送生由学校自主录取。拟被保送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中考。推荐保送生名单由市招考部门在中考前向社会公示一周,同时由本初中学校在本校公示。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除取消考生的保送生资格外,还将追究考生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保送生录取名单须经市招考部门审批,全市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7)规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和招生办法按我市有关文件执行。录取名单要向社会公示。(8)健全考生电子档案。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按市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保证所上报的考生基本信息可靠、准确。市招考办今年将通过互联网分批分段给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在本校上网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后直接录取学生。招生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按时限进行录取,无故逾期,影响下批录取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录取名册由市招考办统一打印,并负责审核。经市招考办审核的新生录取名册是学校核准新生入学资格的依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将按新生录取名册给予报到入学的学生承认学籍。(9)有关部门、学校及个人要严格执行招生管理工作的规定,抵制不正之风,保证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规招生。严禁学校不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考生、擅自发出《录取通知书》或接受考生入学。凡违规录取的行为,一律无效,产生的后果由学校校长(或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并按招生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办法。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的内容、乱编滥印中招考试复习资料、搞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复习,并让其提前离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学业考试成绩排名次。(1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的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中招工作的“阳光工程”,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中招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学校的全部录取名单(含保送生、按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特长生、择校生)要在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招考办要将全市录取名单,通过“深圳招考网”向社会公示。

四、2007年深圳市中考时间安排篇 
深圳市2007年中考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4月6—10日 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网上报名 
4月15—30日 中考体育考试 
5月25—30日 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5月26—27日 中考英语口语考试 
6月16—17日 全市中考 
6月18—28日 中考评卷 
7月10日 中考成绩放榜 
7月15—8月15日 中招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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