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黄牛”将手机和手机卡分别卖掉盈利,联通新推出的合约新政规定,客户只有在机卡不分离的情况下,才能享受联通提供的终端补贴优惠政策。
这一新政被业内人士指为霸王条款,涉嫌垄断。相关人士表示,用户使用联通卡的同时是否使用iPhone终端,应当由用户自己决定。机卡分离后锁定用户手机和卡号的交易条件缺乏合理性,联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自12月1日起,
中国联通(600050,股吧)开始实施“iPhone合约计划新政策”,新政策规定客户只有在机卡不分离,即绑定使用所购买的通信服务、USIM卡、用户号码以及iPhone终端的情况下,方可享受
中国联通为客户提供的终端补贴优惠政策。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该政策涉及的iPhone终端为iPhone3Gs8GB、iPhone416GB和iPhone432GB,12月1日前入网的合约机不在新政约束范围内。
联通此前的合约计划是指,用户办理
中国联通iPhone终端合约计划套餐,承诺在网两年(即两年内都要绑定使用联通卡),根据所选套餐,预存相应的话费,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购机补贴。但一些用户在办理合约机后,即放弃使用合约计划提供的USIM卡,甚至有“黄牛”批量出现,购买合约机后,将iPhone手机和
手机卡分别卖掉盈利。
12月3日,《法治周末》记者致电
北京联通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2月1日起,客户如发生机卡分离使用的情况则构成违约,依据双方协议,
中国联通有权取消对客户的优惠政策,并对用户号码作停机处理、对iPhone终端进行锁定,同时客户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iPhone4于今年9月上市后,迅速成为电子爱好者的新宠。联通的新政策将会iPhone4的使用带来何种影响,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机卡分离如何判定
联通客服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联通判断是否“机卡分离”的方法是:自iPhone合约计划入网次月起,
中国联通每月核实用户所购买的通信服务、USIM卡、用户号码以及iPhone终端使用情况,每个月只要有一次机卡合一通话记录,就不被视为机卡分离。
问及有媒体报道的“一旦机卡分离iPhone4就将‘变砖头’”的内容,该客服称,公司在下发通知时并未提及锁机锁到什么程度。
关于“锁机”的说法,联通实体营业厅和电话客服的口径并不一致。12月3日,在
北京联通分公司朝阳路营业厅采访时,该营业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机卡分离后,联通方面做的只是把合约卡做停机处理,是不是锁机要问苹果公司”。
截至目前,并未有新闻报道称的确有消费者因机卡分离被锁机。
不过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锁机有两种途径:一是删除iPhone4的IMEI号;二是和苹果公司合作进行部件升级,使得一旦在iPhone4中使用别的
手机卡,手机将不能使用。
据记者了解,IMEI(InternationalMobileEquipmentIdentity)是由15位数字组成的国际移动装备辨识码,它与每台手机一一对应,而且该码是全世界唯一的,这个号码从生产到交付使用都将被制造生产的厂商所记录。
至于和苹果公司合作如何进行部件升级,一位通信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联通可能和苹果合作,在手机终端内置锁频软件,使得该手机只能使用一家运营商的
手机卡。
用户需交违约金
联通合约计划新政策还规定,一旦机卡分离,用户应向
中国联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违约行为发生次月起剩余协议期各月通信最低消费之和计算,否则
中国联通有权从用户尚未解冻的iPhone合约计划预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
中国联通保留对用户追缴的权利,而且违约行为发生当月所产生的通信费用与分月返还金额的差额部分用户仍须正常缴纳。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用户选择了286合约,即先在
手机卡内预存5880元话费,并承诺每月最低消费286元,用户将可实现0元购得iPhone4,且联通将在两年内每月补贴用户245元话费。那么,用户如果在入网后第一个月就机卡分离,其将需要缴纳6864(286元×42个月)元违约金。
记者在朝阳路营业厅采访时,一位前来咨询的消费者笑称:“如果机卡分离了,我就是不交违约金,联通又能怎么样?”
对此,项立刚告诉记者,由于iPhone4是实名制的,用户的违约行为很可能影响到其信用记录。
在北京律师协会电信法委员会主任陈际红看来,联通公司在推出一项服务时,以协议的形式对买卖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做法是合法的。
“然而由于联通公司是中国三家电信运营商之一,其在市场上有强势地位,而且和苹果公司有独家销售协议,这就导致消费者不得不接受其不公平的条款,联通新政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有手机用户面临要缴纳违约金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决合同无效。”陈际红说。
新政是否涉嫌垄断
在探讨新政对iPhone4用户的影响之外,还有业内人士认为联通的这一规定没有充分考虑到用户的意见和感受,是霸王条款,涉嫌垄断。
北京律师李长青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且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超过十分之一的,可以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属于被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据报道,截至2010年10月底,中国已经拥有3864万3G用户,三大运营商
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
中国联通3G用户数均成功迈过了千万关口,其中
中国移动的3G用户有1698万,
中国联通为1166万。
“根据以上报道中的数字,
中国移动和
中国联通在3G市场的用户合计2864万户,占据3G用户总数3864万的74%,
中国联通占据30%,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推定
中国联通在3G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李长青补充说,联通引进iPhone手机是有很大成本的,从这个角度看对机卡销售之后的使用作出一定的限制有正当理由,但用户使用联通卡的同时是否使用iPhone终端,应当由用户自己决定,“因此机卡分离后锁定用户手机和卡号的交易条件缺乏合理性,联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针对这一问题,联通此前回应称,“联通的做法是国际惯例”。
项立刚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向记者证实,国际上的确有运营商有此做法,比如AT&T、T-mobile等国外的运营商在与苹果合作销售iPhone时,也会进行锁网。
“但国际上其他运营商的这种做法是在开放竞争的环境里,用户有选择权。”陈际红并不认为国际惯例可以成为联通推出此项新政的理由。
12月2日,工信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信部对此事高度重视,目前已听取了相关运营企业的情况汇报,并请中消协就此事提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工信部已要求
中国联通完善服务协议。
“工信部的这种表态让大家有很多猜测。如果工信部认定联通的做法有问题,肯定会直接指出来,但现在只是要求其完善服务协议。”项立刚说。
在陈际红看来,联通之所以推出新政,是为了应对
中国移动之前推出的剪卡政策,为了争夺3G市场的用户,“但这种竞争并不是良性的,监管部门应该明确表态约束电信运营商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