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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哪些商业模式赚钱?

作者:李斌
如果你很有创意,并且掌握一定的编程技术,你可能花一星期就能挣到十年的工资。开放的应用开发平台将给你创造这样的机会。

利用平台提供的开发工具,你可以开发各种各样手机上的小应用,然后放在这个平台上出售。你能从每一次用户下载中得到分成。如果你开发的应用软件被大量下载,你就有可能成为富翁。假设有1000万个用户下载你的应用,以一次下载1元计算,你就可能得到几百万元的收入。

当然,平台提供商成为新的商业巨头的机会更大,在它的平台上,会有无数像你这样的人在上面开发软件、然后出售,只要应用足够有吸引力,每天可能会有成千上百个应用被无数的人下载。

这样的模式在移动互联网上我们姑且称为“应用软件门户”。苹果的Apps就是这种典型的模式。开发者利用苹果手机iphone的软件开发工具,做出来的应用可以放到Apps这个平台上供iphone手机用户下载,然后苹果与之分成。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份,Apps上面出售小应用的增长速度非常快,每天会产生100万美元的销售收入,这已经超过了当年在iPod上下载音乐的数字。

现在,很多巨头都在进军这个领域。Google推出Android开放平台、诺基亚收购Symbian操作系统,中国移动也要推出自己的操作系统。不仅如此,一些新兴的公司也力争成为后起之秀。北京易路联动技术公司开发的OpenFace手机富媒体平台在业界已小有名气。据其董事长兼CEO徐国洪介绍,在他们提供的Widgets开发网的社区里面,已经有几千人的开发队伍加入。

随着平台上应用的增多,平台提供商也许还会有更多的商业机会。比如它可以在主页或者下载页面为某些应用做推广。也许还可以增加搜索功能,那么对应用开发商采用关键词购买和竞价排名的方式也未尝不可。



在接下来的几年,移动小应用的市场依然值得期待。因为受终端局限,目前并不是所有的手机都能登陆宽带互联网。只有高端的智能手机才可能以http协议的方式接入宽带互联网,浏览标准的WEB页面;而大多数手机只能通过WAP协议登陆WAP网站,也就是所谓的窄带互联网。而WAP协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一些大流量的应用就得不到很好的体验。移动小应用则可以弥补这种遗憾,它通过客户端下载软件,使手机直接连接网站的服务器发展各种应用,而不受WAP协议的性能限制。

目前,在所有手机中,高端智能手机只占了10%的份额,90%的手机还是只能登陆WAP网站的普通手机。另外,宽带移动互联网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终端、网络的限制还无法很好地实现。应用软件门户将受到用户的欢迎。

移动“代理”

雷军辞去金山CEO一职后,最近去了一家小公司,这家公司的名字叫做UCWEB。这是一家做手机浏览器的公司,目前它的浏览器在中国已有20%的市场占有率,意味着100个移动互联网用户中有20人用UCWEB的产品。

用户下载安装其客户端软件后,就可以通过UCWEB网站去浏览其他WAP和WEB(HTTP)网站,收看视频。该网站还同时提供网站导航、上传下载、搜索和个人视频等应用服务。电信专家侯自强认为,这种简化终端、将更多任务放到应用门户网站的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模式,将是一种发展趋势。

类似UCWEB的公司还有不少。比如百用,用户下载安装其客户端和应用软件后,通过该网站可以方便地一键接入近百种应用。

这种应用门户网站目前还谈不上找到成熟的盈利模式,但具有盈利的想象空间。它可以在积累一定的用户和流量后,发展广告服务,向广告主后端收费;也可以和应用服务提供商分成。UCWEB董事长雷军说:“在产品中加入百度、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后,我们可以获得百度、谷歌的搜索业务分成。”

由于目前手机操作系统、开发平台不统一,不同操作系统、不同型号手机的客户端软件不同,而应用网站只能针对主流机型开发客户端软件,不能支持所有的终端,比如奥运手机电视的客户端就只能支持一小部分手机。况且,手机用户要接入多种应用,需要下载多个客户端软件,这会占用很多资源。所以移动“代理”门户网站的模式可谓应运而生。

移动UGC

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移动网络,现在越来越多的内容不再来自于传统媒体或互联网SP,而是直接来自于论坛、博客、社区、电子商务、视频分享等用户创作的内容。尤其是手机功能不断强大,使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利用手机制作图片、视频,将自己的所见所闻用手机记录下来,并随时随地将这些内容传递给他人。

德瑞电信咨询首席咨询师宋永军认为,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平等、共享原则,UGC的商业模式将得到极大的发展。UGC是“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的缩写。它是一种用户使用互联网的新方式,即由原来的以下载为主,变成下载和上传并重。

UGC正在成为互联网领域十分看好的新的应用和商业模式,甚至形成了一种新的媒体形式。有关人士认为,媒体集团巨头垄断内容制造及传播的时代已经过去,UGC的出现,正在开启一个新的媒体时代。

社区网络、视频分享、博客和播客(视频分享)等都是UGC的主要应用形式。在传统互联网时代,天涯社区、Youtube、Myspace都可以看作是UGC的成功案例。

在互联网UGC服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移动互联网领域也开始朝着这个方向探索和尝试。各大移动运营商相继推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各种移动社区、移动视频共享类业务,或者直接与互联网知名品牌合作,共同推动UGC在移动网络上的发展。

移动UGC目前的业务形式主要是移动社区网络和移动视频共享。在传统互联网上,无论是BBS、博客还是视频共享网站都聚集了无数的客户,分散的客户贡献了大量的内容,由于互联网在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上较为松散,对用户创作的内容无法进行版权保护和收入分成,而在移动网络上,运营商可以比较容易地将具有增值价值的内容与用户进行收入分成。由于手机终端的普及和便捷,今后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共享类社区的内容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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