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于2009年1月15日起对短消息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发送国内点对点手机短信(不分网内网外)0.1元/条,接收免费。
手机国内短信统一为0.1元/条
早先,2008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取消短信网间差别定价,规定在2009年1月15日前各级电信企业基于就低不就高原则实行内外网间统一定价。
通知同时要求,自2008年12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停止推出涉及短信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从2009年1月1日起,目前已存在的上述差别定价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停止发展新用户。对确有困难暂不能实行统一定价的,各电信企业集团要提出稳妥可行的处理方案,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和处理方案报工信部。
收费项目 类型 发送资费 接收资费
国内点对点短信 0.1元/条 接收免费
国际台港澳短信费(在中国大陆境内发送) 发往中国大陆以外的运营商客户 0.8元/条 接收免费
国际台港漫游 发送至中国大陆境内的运营商客户 1.89元/条 接收免费
发送至中国大陆以外的运营商客户 2.59元/条 接收免费
澳门漫游短信费 发送至中国大陆境内的运营商客户 1.3元/条 接收免费
发送至中国大陆以外的运营商客户 2.0元/条 接收免费
彩信 0.3元/条 接收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