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你也换移动吧,我手机送的短信150条但是只能发给移动的,所以你还是换成移动的吧”“我联通的还送200条呢,你换联通的吧”大家还在为手机短信异网异价的争论不休,通讯行业好像说要取消这个异网异价啦。
工信部拟取消短信(含彩信)网内网外差别定价,该项决议有望在2009年通过生效。
此项政策的改动,将涉及到我国6亿多手机用户的切身利益。
“异网异价”损害消费者权益
目前,除了小灵通外,我国手机用户在同一家运营商的网络内互发短信,费用是0.1元,而在不同运营商的网络间发送短信时,费用为0.15元,实行的是“异网异价”政策。
法律人士认为,运营商采取的资费政策,是以价格歧视为手段,达到抑制网内用户向网外消费的目的。
“信息经济的核心是共享,‘异网异价’从本质上违背了信息经济的初衷。”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杨培芳说。
杨培芳告诉记者,目前短信“异网异价”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干涉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异网异价”的实施,使得参与竞争的运营商越多反而资费越贵。
非对称管制需对症下药
在今年5月《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中,就已明确提出,针对重组后新的市场架构,将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
从非对称管制的角度,杨培芳认为,在“异网同价”的原则下,初期扶持弱小运营商可以采取价格体系浮动原则。比如,强势运营商短信网内网外的价格定位在0.1元,弱势运营商则可定位0.08元。这样既不损害消费者权益,又起到了有效的非对称管制。
据记者了解,在欧盟的多数国家里,运营商网络间的差别定价都是受到政府干预的,特别是在移动通信市场发展不均衡的国家里。
部分地区率先破冰
早在2004年底,由原信产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通信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的通知》,这项通知主要取消的是不同网络之间通话费用的差别定价,而对短信的差别定价没有做出要求,这就导致了短信“异网异价”问题延续至今。
在今年年初,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率先破冰,叫停了移动电话存在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的资费方案。此后,辽宁移动的“
动感地带”和辽宁联通的“新势力”品牌套餐赠送的短信都不再区分网内外。
“取消短信‘异网异价’从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难度。随着我国监管体系的成熟,这类问题将会越来越容易解决。”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