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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手机不申报入关也要征你税

作者:张岱宗
随着深圳各口岸加大对相关电子产品的检查力度,很多深圳市民发现,这股查税旋风已然刮到化妆品、名牌包,甚至连自己随身携带的旧手机都有可能被要求征税。对此,深圳海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情况,出境市民只能选择在出关前申报,否则海关将无法判断手机属于自带还是从香港购买。
对于旧手机也要被征税的窘境,深圳海关方面表示,目前仍没有好的办法处理这个问题。

一位罗湖海关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目前的条件,因为自带物品的新旧与否无法衡量,是否属于旅客自己的也没有办法判断。


为了稳妥起见,旅客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出境的时候申报一下,这样,这些自带的物品在入关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免税了,否则有可能被征税,手机电脑之类的产品更是必然要被征税。

电脑、手机无论新旧、型号都可能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对超出部分征税。
对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其中高档手表的税率是30%,电脑、手机等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无论新旧、型号都有可能被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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