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移动网用户开放的业务
据了解,移动网间号码携带业务是一项面对移动网用户开放的业务。此次试验时间为6个月,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另行调整。试验期间,
中国移动海南公司除157/188号段外的其他移动用户可以携带转网到
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或者
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的移动网络;
中国移动海南分公司TD-SCDMA专用号段157和188用户不参与号码携带业务;
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和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之间暂不相互携转。
同时,号码携带的范围限定在海南省本地网内的移动电话号码,号码携带的用户在携入运营商内可享受电话业务、点对点短消息业务、点对点多媒体消息业务以及携带运营商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
据介绍,试验期间,移动网用户可在携入运营商营业厅免费申请使用号码携带业务。从用户号码携带的申请被确认受理到开始提供业务的时间最长为2个工作日。
转网需准备的证件和办理的手续
用户申请号码携带业务可由
移动号码机主本人或代办人向携入运营商申请。用户申请号码携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机主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代办申请时需同时持机主本人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单位用户,办理人需同时提供单位盖章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有效证件。对于在携出方登记为实名制的用户,若申请号码携带业务时使用的机主有效身份证件与携出方开户时提供的证件类型不一致时,用户需同时提供在携出方开户时使用的同一有效身份证供携出方核实用户身份;若用户无法提供在携出方开户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需要先到携出方变更身份资料之后再申请号码携带业务。对于同一用户的新版和旧版的身份证号码,应视为身份信息相符。(2)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为有效移动通信卡.
签约用户与签约企业协商给予解除原协定
按政策规定不允许携出、距离上一次用户号码携带生效后不满120天、与携出方有话费纠纷、申请了固定和移动捆绑优惠业务、申请业务的号码为已停机或已挂失用户不能申请号码携带业务,已签约用户若签约时限未满,办理号码携带业务时,由签约用户与签约企业协商给予解除原协定。
办理号码携带业务时,用户应注意手机终端与不同制式移动通信网络之间的匹配;号码携带成功后,使用充值卡预缴在原有的卡上的费用不能继续使用;在原网享受的积分、优惠全部清除;在原网使用的个别业务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