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为了更好满足用户需求,自2012年3月15日起,
广东联通对有月租(含收取来电显示功能费)及有最低消费的预付费产品激活后将取消话费有效期。无月租(含无收取来显功能费)、无低消的预付费产品仍可正常激活使用。2012年5月1日后,所有在用的有月租或有低消的预付费产品取消话费有效期限制。无月租(含无收取来显功能费)无低消的预付费产品仍保留话费有效期,该类型用户可通过在联通自有营业厅进行实名登记,申请变更为无话费有效期的套餐产品。不愿意转换套餐产品的用户可在
广东联通自有营业厅每年免费申请一次延长100天的话费有效期。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
广东联通的支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