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公交百米内不同线路车站用同一站名
作者:刘婷
11月1日起本市首部《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将实施
规范用语首次列入标准
百米内不同线路车站用同一站名
本报讯(记者汪红)11月1日起,公交线路的命名将统一用一至三位阿拉伯数码加“路”字命名;不同线路的车站相互距离不大于100米时,应使用同一站名。
日前,本市首部《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已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将从11月1日起实施。标准将对公共汽电车的行车、车厢及站台服务、车辆运营安全等进行明确规定,并首次在标准中规定线路及站名设置原则。
此外,司售人员规范用语及服务质量指标合格评价方法等也将首次列入标准规范内容。
标准中关于站名设置要求
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及车站命名均应具唯一性,全市范围内不重名。同时应具稳定性,不易因社会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并尽可能继续使用现有名称
线路的命名将统一用一至三位阿拉伯数码加“路”字命名;一条线路的上、下行或环行线路的内、外环,应使用同一数码命名
对于车站的命名,标准要求以车站所在地的地名加“站”字命名;优先使用知名度高的地名;一般不用企、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冠名的车站,应以括注方式标在原有站名之后;新设站时,不宜使用生僻字地名作站名;车站与所用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的距离不宜大于半个站距
不同线路的车站相互距离不大于100米时,应使用同一站名
以道路名称命名的车站,宜改用路口名称命名;在大型路口、环岛、立交桥区及其他大型地理实体周围的车站,应加注方位等
首次列入标准的规范用语
“请”、“您”等敬语;
对持有效票证乘客,查验过后要说:“谢谢”、“请收好”
乘客投大额钱币不找赎时,应说:“真抱歉”、“请您谅解”、“请下次备好零钱”
得到乘客帮助或协助前后应说:“请帮忙”或“谢谢”
受到乘客表扬说:“不客气”
不慎失礼或失误时应说:“对不起”
当乘客妨碍安全视线或向乘客提出某项具体要求时,应说:“对不起,我看不见反光镜了”、“请您让一下”或“请您往里走”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应说节日问候语,例如:“各位乘客,新年好!”“各位乘客,节日好!”等
标准量化公交运营服务质量指标
车辆清洁合格率不低于95%;车厢合格率不低于90%;
站台服务合格率不低于90%;乘客投诉率不大于1%。
其他标准内容
公交服务应设立乘客投诉接待室和服务监督电话,对乘客提出的服务质量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乘客;
公交线路的开通、调整、撤消或临时变动,变更首末车发车时间,变更线路名或车站名,调整票价,应提前7-10天在始发站公告,并在实施前更新车站、车厢及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在媒体公布;
司售人员行车中不应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停车时车门位置应避开积水;
不应滞站待客;
乘客多时,售票员应站立或流动售票,并能熟练回答乘客与本线路相关的乘车咨询;
始发站设置的发车显示屏,应提供待发车号和发车时间;
公交枢纽站内应设置平面布局图、售卡充值处、紧急出口、卫生间、公用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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