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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斗士”李强诉北京移动索赔20万元

作者:刘婷
    19日下午,“2009年度中国正义人物”李强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移动)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与去年9月1日第一次开庭相比,李强在本次庭审中提交了更多证据,并追加了诉讼请求。除要求北京移动赔偿流量费779.42元、公开书面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外,李强在本次庭审中提出,提请法院判令北京移动立刻停止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接入、传输和代收费服务,并索赔精神损失费、误时费等共计20万元。 

  北京移动方面除一位代理人出庭以外,另有一位技术人员出现在被告席。北京移动就李强及代理律师提出的关于GPRS流量计算,重复收费,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接入、传输并代收费服务等质疑做出解答。 

  庭审从下午四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六点二十分左右结束。 

  GPRS流量重复收费? 

  李强要求当庭演示遭移动拒绝 

  “我打印的GPRS流量记录显示,在3月30日从0:07分通过CMWAP接入到0:16断开后再次通过CMWAP接入,其间只有9分钟,但移动却按23分59秒持续计时并收取流量费。”李强在庭上出示证据,证明在其拨打或接听电话时,明明GPRS连接已经断开,但仍被计算GPRS上网时间、计算GPRS流量并按流量收费。 

  “在2009年3月份使用CMWAP上网时,多次被重复收取流量费,”李强提出,“不管用户同时启用多少程序,打开多少网站,都只能有一个wap接入点,产生一次流量。” 

  北京移动作出回应:“用户在接打电话时GPRS功能是停用的,不会产生流量。GPRS项目计费规则是按流量来计算,与时间无关。”移动公司代理人解释,手机用户启用不同程序会产生不同的流量,因此会产生不同的计费,并不是李强所说的“重复收费”。 

  北京移动代理人同时提出,2009年8月6日之前,移动公司曾反复修改屏蔽规则,技术上的原因导致了用户李强在打印记录期间出现了重复记录。从他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移动公司的收费是正常的。 

  针对双方产生的争议,李强提出当庭用手机进行演示,以此取证证明GPRS流量计算存在问题。移动公司代理人表示拒绝合作,“这属于庭前取证工作,不应当庭演示。” 

  淫秽网站沉疴依旧谁之过? 

  移动公司:我们不是执法机关但愿意积极配合 

  “移动公司未尽到过滤、屏蔽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以及淫秽色情网站、邪教等反动网站的法定义务。”李强认为,移动公司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接入、传输和代收费服务,其传输淫秽色情与反动信息给手机用户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据此,李强提出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并要求作为通信运营商的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停止为传播淫秽信息的非法网站服务。 

  “我也是孩子的家长,对于淫秽网站,我也是坚决反对的。”北京移动公司代理人庭上感慨:“但我们是企业,不是执法部门,在扫黄问题上只能说是积极配合。” 

  该代理人表示,打击淫秽网站,应该由政府部门加强管理,起到主导作用,而作为通信运营商之一,移动公司的义务是积极配合。此外网民应该自觉,群众要起到监督作用。“我们不是执法机关。作为企业,我们已经采取了措施对不法网站进行封堵。”移动公司代理人表示,移动公司对于淫秽网站的打击并不是不作为,其封堵淫秽网站的举措也已经收到了成效。 

  “在我方多次举报过非法涉黄手机网站后,北京移动公司回应已对它们进行了封堵,实际上并没有,用手机还是可以浏览这些网站的。”原告方代理律师高律师提出。 

  “很多网站经营商频繁更换域名,或者将服务器挂在国外,对于这些,我们是无法采取非常有效的措施遏止他们传播非法信息的。”北京移动公司认为将治理淫秽网站问题归结到自己有难言之隐。 

  北京移动公司方面表示,在彻底封堵淫秽网站问题上,技术上难以达到。而李强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同。 

  庭审中,整个举证、质证过程长达两个小时。法庭同意被告北京移动公司对原告李强所出示的新增证据进行核查,同时法庭要求北京移动公司提供相关证据。下午六点二十分左右,本案休庭,择日再审。 

  案情回顾: 

  2009年3月20日,李强收到了一条来自中国移动手机号码的短信关于“19岁空姐王静”的WAP网站链接信息,他点击后发现是个淫秽色情网站,里面的图片、视频淫秽不堪。接着,他又陆续发现了几个类似的网站。 

  2009年3月25日,李强拨打中国移动的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说这属于“正常访问订购”。李强又马上向公安局报警,事情也不了了之。 

  随后,李强将自己搜集的证据,多次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的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而他在不断地搜集证据的过程发现,“手机黄祸”屡禁不止的原因与运营商有着极大的关系。在对多方反应最终无果的情况下,李强最终决定诉诸法律。 

  2009年6月18日,李强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北京移动立刻停止为淫秽色情等非法网站提供传输,并就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本次诉讼因为多种因素,并未开庭审理。 

  2009年9月1日,李强状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在东城区人民法院按照简易程序第一次开庭,双方各自提交证据。 

  2010年7月19日,李强状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在东城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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