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积分规则,您通信所产生的积分将于第三年年末到期,即:2009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积分将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特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到期积分将做清零处理,请您注意及时兑换。
二、您帐户中2010年及之后产生的积分会正常保留,下次积分清零的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
三、根据入网证件类型,您可登录网上营业厅通过身份验证后进行查询兑换,或持机主有效身份证件至营业厅查询兑换。
感谢您使用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业务,本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和补充,将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