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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行5元卡预存话费换手机

作者:王娟
2012年2月24日起,您只需预存相应话费,并且每月承诺消费一定金额,即可0元换购G3手机一部。多款机型任你选择,快来参加吧!
活动时间:2012年2月24日起,何时结束另行通知
活动对象2012年1月1日(含1日)后入网的北京移动神州行5元卡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您只需预存相应话费,并且每月承诺消费一定金额,即可获得G3手机一部以下是具体方案
活动方案
预存金额(元)
机型
月最低承诺消费金额(元)
分月返还金额(元)
协议期
方案一
200
天迈 T18
20
20
10个月
酷派 T60
方案二
260
华为 T1100
26
26
联想 T106
方案三
360
飞利浦 T129
36
36
海信 T30
中兴 U280B
方案四
460
海信 T51
46
46
华为 T3061
中兴 U506
华为 T2011
方案五
360
飞利浦 T129
20
20
18个月
海信 T30
中兴 U280B
方案六
480
海信 T51
20
20
24个月
华为 T3061
中兴 U506
华为 T2011
 
办理方式
1、营业厅
个人客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代办时,经办人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单位客户:需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非实名制客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客服密码办理。
2、网上商城
您可以登录北京移动门户网站“网上商城”办理。
注:
1、当月办理,下月生效。网上商城月末倒数第三天19:00以后无法业务。
2、同一个手机号码仅能办理一次本方案。
3、本方案与参加其它具有最低消费承诺要求的活动无法同时办理。
 
奖励说明
1、在承诺方案生效起6个月内,参与活动的手机号码与所购终端匹配使用,不出现终端与号码分开使用现象,且每个自然月至少需有一次语音通话(不含13800138000、10086),次月才能获得话费返还(业务生效首月无此限制);若在业务生效起6个月内,您的机卡在一个自然月内没有匹配使用,或者没有任何语音通话,次月将无法获得话费返还。
2、业务生效后的每月15日前,系统将根据您上月机卡匹配使用情况,将预存话费返还至您手机号码的副账户中(副账户内余额不可退、不可转)。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您每月消费额(不含信息费)低于月承诺消费额,将按月承诺消费额进行扣除,信息费等代收费不计入月最低消费金额内。若每月消费额超过承诺消费额,超过部分您需另行支付。
4、有效期内,当您参加活动的手机出现问题需重新购机时(需更换同型号终端),您需持新购机发票原件或者指定的维修点开具的维修凭证,以及本协议原件、保修卡原件及新更换终端到营业厅重新申请机卡配合使用,且在终端更换当月,原有终端与相匹配的手机号码必须有符合条件的语音通话行为,次月才会继续返还预存话费。
 
温馨提示
1、在协议期内,若您的号码出现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北京移动公司会对该号码予以停机,但不会进行销号。
2、您在协议期内,无法办理退费、转品牌、转户、分户、合户、销号等业务。
3、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终止协议,如遇特殊情况建议您前往主营业厅进行协商处理,并且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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