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工信部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向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企业发放试点批文》,但媒体报道的时候,显然有所变异,都成了“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一类的标题。
因此,必须纠正和澄清一点:试点批文和牌照,完全是两回事。这不是起新闻标题技巧的问题,而是涉及新闻是否属实的问题。
有关三大运营商签署移动转售业务合作的企业名单,以及工信部发放首批试点批文的企业名单,网上很容易找到,我就不罗列了。我就简单厘清下,目前媒体行业甚至整个业界,在这个新领域概念逻辑的混乱。另外一个,就是对
中国电信(微博)市场所谓民资入局电信破冰之旅,做一个分析。
第一、两三年内不存在“虚拟运营商”
无论是工信部在5月17日的公告,还是三大运营商和民营企业签署的商业合作,乃至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企业发放试点批文”,都明确提到的是,“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何在媒体描述时,就成了虚拟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是什么?虚拟运营商,首先应该是运营商的一种。成为运营商的标准是什么?可不是就卖卖卡号,收收钱,提供点所谓的服务,不是建一个Call Center、建一个计费系统,就算有服务了。即便前面加上“虚拟”两个字,也只能在更大程度上,和基础运营商做一个区分,轻重资产的区分。也就是说,这个虚拟两个字,更大程度上意味着,虚拟运营商租用基础运营商的网络。
电信行业人应该知道,“虚拟运营商”到今天,仍然没有一个定性的概念,它只是从“移动虚拟运营商”(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MVNO)上派生和简化出来的。而不管是工信部还是运营商目前的认定,中国的民资企业,最终取得的,已经写的明明白白了,只是“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如果企业是个老百姓,你从某个村(就如同运营商)手里租了20亩地,不管你种什么,只要是粮食相关的就不违规,这是虚拟运营商;如果你租了20亩地,但这20亩地不让你种,而且说明了最终你只能卖的是面粉,至于你做成什么卖、怎么卖,装在什么袋子里卖,村里不管你,你是移动虚拟运营商。而如今,村里跟你签的商业合同,就是已经做成了一张张面饼了,你能做的,就是在饼上写上个“王老二出售”,那你就是移动转售业务企业。
还说自己是什么虚拟运营商,就纯属往脸上贴金的说法了。
在两三年内,如果能从移动转售业务,走到有点权利,来二次使用运营商的用户数据库(哪怕很少的部分数据也行),进而开发跟自己优势更贴近的业务方式,这才是移动虚拟运营商。
在三四年后,哪怕能够稍微有点权利,打包运营商的固定网络资源和移动网络资源,同时跟运营商谈好相互各自的市场切分准入和非准入,才算得上虚拟运营商。
现在这些,看得到一点影子吗?完全没有吧。既然连个看到希望的影子都没有,就别扯什么虚拟运营商了。
第二、民营资本进电信,仍然是好时机
在工信部5月份出台相关要求,让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之后,曾经有过一些声音,表达过对虚拟运营商的唱衰,甚至认为过度开放电信行业,对整个行业不利。我个人很反感这种思维。这等于说,竞争性的开放市场,不见得好于垄断性的封闭市场,谁会相信呢?
姑且不论移动虚拟运营商整体的规模和盈利能力,但这个业务市场已经蓬勃发展,已经是不再需要讨论的了。而且移动虚拟运营商的数量仍然在快速增长,在2012年底,全球移动虚拟运营商的数量已经超过了600个(视定义和规模差异,也有报告称,是超过了500个,而在
中国移动(微博)一份内部报告中,这个数字是1100个。),而中国现在还只是刚刚开始,怎么就说全球范围不能成功呢?如果在一个全球32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2013年度)基础上,我们还判定说MVNO是不能成功的,那么恐怕不知道该怎么判定成功的定义了。
就中国来说,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是中国SP行业盛极而衰之后,民营资本能够在电信业(包括电信业外围的增值和服务业)最可能取得成功的第二条路了。
当然,相对于早年的SP行业而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可能对于进入门槛、运营能力、管理和服务能力的要求更高,所以可以玩猫腻的环节相对少一些,在那些不务正业的投机者们看来,发财机会自然是少了很多。但正因为这样,才能够真正通过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提高消费者获得服务的性价比,并促进电信行业的整体竞争激烈程度和竞争能力的提高。
虽然我们仍然要承认这样的现实,那就是现在获得批文的企业,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获得上,主要的依据,“关系”仍然排在第一位,能力至少排到三位之后。但相信经过一段时间,还是会在市场和商业能力上,能得看出谁是真本事、谁是假把式。
但市场就是这样做起来的,从无到有的过程,必然是大浪淘沙、泥石俱下的过程。
2014年是移动转售业务继续民营资本进入的过程,而已经进入者则是投资和亏本阶段。这种趋势至少要到2015年底,才会获得一个动态的平衡:那些虽然有能力进入,但眼看着利益不够高的民资,会对进入这个行当开始有所顾虑;而没有关系,仅凭实力也能进入的企业,同样会考虑,这片蓝海颜色是不是已经发红了。
但总体规模会持续性的上升,并最终在未来一两年内,迅速形成一个200亿元左右档次的新市场格局。
第三、首批企业特点很明显
毫无疑问,这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申请和审批,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太透明的地方。比如天音和爱施德,天音得到了批文,而爱施德没有,从这几年的商业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但是原因就放在那儿,这个行业的人能明白,不是这个行业的股民散户们,或许就真看不懂了。而包括乐语、迪信通、话机世界等等,也都属于同一个行当。
有些行业特点的,空间就比较明显,比如巴士在线。还有一个是华翔联信。可惜华翔联信是个国资公司,不能算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这个公司的商业模式,也是国有企业的路子而已。
但最终,只有那些将这个事儿,当作长期事业,花更多力气和专注的企业,才能在默默中成长为大树,而有些企业,还是那种赚热钱的旧思路。事实将证明,这个行当挣热钱和块钱,其实并不容易,除非顶着将来灭顶之灾的风险,走某些SP的“洗钱”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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