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河南省公安厅决定从本月起要求省县(市)公安局和省辖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的“一把手”每月接待群众不少于四次,公安局主要领导
手机号码在接待大厅向社会公布。
省公安厅规定,从8月1日起,县(市)公安局和省辖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一把手”每周的星期二为固定接待日。省辖市公安局长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二和第四个星期二为固定接待日。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新的接待时间和局长
手机号码在接待大厅向社会公布,同时,省公安厅将在接访大厅向社会公布各省辖市公安局长的
手机号码,方便群众举报投诉。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称,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按照“谁接待、谁包案”的要求,谁接待的案件谁负责跟踪督办到底,确保简单的信访案件三日内停访息诉,一般性的信访案件七日内停访息诉,较为复杂的信访案件六十日内停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