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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江被判死缓 中移动反腐风暴未触及本质

作者:刘晓波

   谁能想到一个“官员型商业领袖”竟会沦为阶下囚?
   从1999年时成为信息产业部成立以来最年轻的副部长,到权倾一时的中国移动董事长王建宙的接班人,张的仕途一帆风顺得耀眼。在国内电信界,他曾说一不二,对庞杂的国有企业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和重组,再把他们推向国际资本市场,中国网通上市就是例子:网通在2004年11月中旬,分别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融资总额超过11亿美元。
   2008年时,国内电信业再次重组。张春江也再次亲身经历电信业改革,从网通来到了中移动担任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同时也就是这一年,对于张春江本人和中移动来说,都不啻于一个转折点。贪腐的冰山,此后一点点地浮出水面。
   从接受调查到被判死缓,中移动的“张春江时代”已然画上句点,但随之而来的中移动反腐风暴,却仍然持续。
   张春江履新一年多后,2009年12月3日,张春江就遏制手机“黄毒”表态,彼时是其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露面。同年年底,新华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消息一出随即震惊业界。此前,张一直被认为将接替王建宙,掌权中移动
   随着相关调查的深入,张春江的违纪行为也被媒体曝光: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而据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其违纪行为,要追溯到1994年张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时开始。
   事发后,张春江在网通时已封卷的离任审计也重新开启。有知情人透露,在联通接手网通后,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虚报业绩行为,亏空或高达200亿元。据记者了解,张春江入主网通后,每年的财报都堪称漂亮。有评论认为,张此举显然是要往自己脸上贴金,增添自己的政治资本。而虚报业绩的目的,则是希望张春江成为新联通的掌门人。但事与愿违,张春江成了中移动的“二把手”。
   张春江为人粗鲁,作风腐化,这是下属对他的印象。尽管疾病缠身,其依然与多名情妇存在纠葛。早在担任原信产部副部长时,就曾与女下属关系不同寻常。有消息人士称,张为官为商都不宜,出事是迟早的事。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张春江在东窗事发前,在讲话中,时时不忘向员工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某件事,而“讲政治,讲原则”,也几乎是张的口头禅。
   很多人想象不到的是,张春江落马仅是一个开始。
   在2009年7月,湖北移动副总经理林东华就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张春江案发后,中移动上上下下展开了清查。甚至不允许干部离省,随时待查。2009年12月下旬,与张春江关系密切的中移动人力资源总经理施万中在深圳移动开会时,被河南检察院带走。不久之后,四川移动数据部总经理李向东携巨款外逃。去年6月,四川移动总经理李华被带走调查。而中移动的反腐风暴并未停止,去年10月重庆移动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在北京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今年3月,工信部原总工程师苏金生亦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今年4月,中移动数据部原副总经理马力被带走接受调查;5月,中移动原数据部部长、卓望控股原CEO叶兵被带走接受调查……
   仅仅1年多时间,中移动多名高管接连落马。在这些高管的背后,是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涉及多家公司。
   有电信专家认为,像其他行业一样,国企改革过程中往往会产生灰色地带。中国电信行业30年来的高速发展,创造了不少寻租空间。
   飞象网总裁项立刚表示,增值业务出现后,加入到套餐业务中与短信等普通业务进行捆绑销售,电信运营商与SP进行合作并分红,电信运营商管理模式的不合理为腐败埋下了种子。
   独立IT评论人王斌告诉记者,SP是腐败的窝点。IT专栏作家张书乐也曾告诉IT商业新闻网记者,“SP业务本身并无腐败,也不滋生腐败,而是管理者和管理模式带来了腐败,清理掉腐败的土壤,尽管SP业务季度依赖通讯运营商,但却可以减轻负担,轻装前进,而的好处,就是以反腐为契机,纠正SP业务中太多被人们所诟病的"邪恶"”。
   有观点称,在企业层面之外,中移动弊案频发的更深层次原因还在于其“官商一体”的独特国企体制。既是监管者,又是运营商,使其拥有政府和企业的两样好处,成为“最有钱的官员”和“最有权的商人”。
   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中移动的反腐虽已持续发酵一年多的时间,但垄断仍一如既往,关系化的生存模式没有本质变化。电信业需要透明和开放的市场,反腐败也需要健康的市场经济运行和监督机制。
   电信专家付亮表示,之所以出现腐败,其根源在于缺乏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高管缺乏有效监管,很难避免"权力寻租"的出现,企业政府皆如此”。
   易观观察家于刚在接受IT商业新闻网采访时认为,中移动反腐对于反垄断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毕竟腐败这个事情在整个行业的发展势头上是渺小的”,因此行业的发展前景仍然光明。但于刚也表示,电信行业也长期存在体制弊病,如诸多监管等需要在主动或者被迫情况下才能实施。
   张春江个人情况介绍:
   1985年任大连市经济开发区邮电局副局长
   1993年8月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5年1月任邮电部移动通信局局长、电信总局副局长、办公厅主任;
   1998年3月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
   1999年12月任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主要负责电信监管事务;
   2003年5月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4年9月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2008年6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2009年12月中纪委证实,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0年1月中移动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已罢免张春江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之职。
   2010年2月张春江被免去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2010年9月张春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1年7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春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春江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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