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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定《信息安全条例》初稿已完成

作者:王晓东
    11月11日消息,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 》,其中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多份人大议案建议制定互联网法、网络信息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针对这些议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认为,当前规范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有很多,但也存在内容分散、相互交叉甚至抵触的现象,为此需要制定一部内容综合、法律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的《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作了规定。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的意见,认为,互联网信息活动亟须法律规范,但网络世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也是当前现实世界的各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进行调整。建议先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就互联网立法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在条例实施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立法方案,解决当前互联网缺乏法律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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