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月1日起北京移动出售的手机充值卡的有效期将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5年,同时之前售出充值卡的有效期也将得到延长。
据北京移动介绍,从明年起,市场上销售的各种面额的话费充值卡(含电子卡),有效期限都将从目前的2年变为5年;而之前用户购买的未到期的充值卡有效期也将得到延长。具体方案为:原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的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原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的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原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的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另外,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于该时间前过期的手机充值卡,在过期一年内,用户可到营业厅办理过期充值卡激活服务,而按照
北京移动现行政策,过期卡的激活需要在过期95天内办理。从2013年1月1日起,
北京移动将不再提供过期充值卡激活服务。
据了解,手机话费过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超过充值卡上标注的有效期,另一种是充入账户的话费在一定时间内未消费完,手机也会被进行呼叫限制。此次的充值卡有效期延长针对的是第一种情况,而
北京移动也表示,对于第二种情况,也将按照
中国移动(微博)集团的部署,加快方案的细化和对电脑收费系统的修改调测,在2012年二季度之后为存在有效期限制的用户提供可以自主选择取消余额有效期限制的服务,用户选择该项服务后,只要在两个月内有正常的通信消费行为,则账户余额一直有效。
对于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的限制,
中国移动已经先行一步,而
中国联通(微博)和
中国电信(微博)两家运营商也表示,正在积极推进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的工作,具体时间表正在制定中。